[摘要] 经晋江市人民 批准,我局决定委托福建鼎丰拍卖有限公司和福建万泉拍卖有限公司以拍卖方式分别出让晋江市P2015—8号、2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市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规定参加竞买,只准独立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保证金分别为536万元、254万元整。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可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者的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三、拍卖出让的相关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4月26日17时。
(二)报名地点: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管理科。
(三)拍卖时间:2016年4月27日16时。
(四)拍卖地点: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会议厅。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4月7日至2016年4月26日到我局三楼土地利用管理科或福建万泉拍卖有限公司、福建鼎丰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六、报名与实地踏勘
(一)有意参与竞买者须于2016年4月26日17时前,法人竞买的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个人竞买的携带有效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等,委托代理时,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向福建万泉拍卖有限公司或福建鼎丰拍卖有限公司提交竞买申请书及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并办理报名相关手续。用外汇支付竞买保证金的,须征得我局同意后,以支付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进行折算。
(二)实地踏勘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4月26日,需派员陪同实地踏勘的,请提前与福建万泉拍卖有限公司、福建鼎丰拍卖有限公司联系。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有关事宜,可直接与我局或福建万泉拍卖有限公司、福建鼎丰拍卖有限公司联系。
八、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晋江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晋江市青阳迎宾路
咨询电话:0595—85665625
传真:0595—85629625
联系人:张小姐
福建万泉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595—82961199
13015881999
传 真:0595—82058899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地址:晋江市泉安南路58号
新华都广场408室
福建鼎丰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595—22168126
13506922719
传 真:0595—22103996
联 系 人:林小姐
联系地址:泉州市华侨大学北门
华昇商务 6楼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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