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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业主欠物业费 新业主入住遭拒?买二手房要留心

东南早报  2015-09-16 08:29

[摘要] 前日,刚买入泉州市区晶都国际小区某套二手房的曾先生“吐槽”了买房遇到的闹心事——原业主物业费未交齐,小区物业人员不让新业主曾先生一家搬入,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经过协商,一波三折终圆满,业内提醒买房要多留心

前日,刚买入泉州市区晶都国际小区某套二手房的曾先生“吐槽”了买房遇到的闹心事——原业主物业费未交齐,小区物业人员不让新业主曾先生一家搬入,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当事人】

“很无辜”,希望物业给个说法

“我们确定好日子,决定先把家具和行李搬进去,结果小区物业拦着不让。”曾先生感到十分无奈。一问之下,“物业人员说这套房子的前业主从2008年开始拖欠物业费,需要等这笔钱到账,才可以让我们住进去。”

曾先生认为,这笔纠纷属于物业公司和前业主的事情,与他无关。据负责这笔房产买卖交易的中介经纪人王先生介绍,卖方拖欠物业费的原因初就告知了曾先生,双方也协调好由卖方负责缴清拖欠的费用,并已办理好所有手续,卖方也拿到总房款。

“很无辜。”遇上这闹心事儿,曾先生坐不住了,当即前往物业人员办公处寻求说法。曾先生很快就请原业主庄先生前来,一起前往物业办公室进行协调,但未果。“而且,据我了解,物业人员也没有权利阻挠我们搬家,他们的做法是否也该给个解释?”

【物业】

公司规定,新旧业主需到场交接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了晶都国际小区所在的泉州市力标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之前该栋楼顶层住户因违法加盖侵占了公共用地,其他楼层的部分业主劝说未果,便走上了司法程序维权,同时一起拖欠了物业费。其中,原业主庄先生自2008年到现在已拖欠了1.6万多元的物业费。

业主在买卖房屋时,物业要求新旧业主双方同时到场交接清楚。”该工作人员表示对曾先生的遭遇并不清楚,并称小区里的其他业主在转让个人名下住房时,都会主动前来结清相关费用。

随后,根据该工作人员的介绍,记者采访了相关负责人江先生,对方明确表示是依照公司的规定办事,只要新旧业主协商缴清拖欠的费用,曾先生一家才能被确认为新业主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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