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住房公积金用途包括住房消费用途和非住房消费用途,在住房消费用途可购房,可以用来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可以用来付房租等用途;这么多用途,你知道这些用途在泉州使用有什么政策和条件吗?让小编细细为你道来。
公积金连缴3个月 无房户可提付房租
为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提高缴存职工租房消费能力,进一步改善职工住房水平,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泉州公积金便民措施,又向前迈了一步。2015年5月5日起,在泉州辖区内,只要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职工家庭(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泉州市辖区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每年提取一次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可按上年度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租房提取额度,2015年职工每人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7200元。
租房提取材料: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
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租房所在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无房证明、租住房屋的有效证明材料(所租房屋的所有权证、经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经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以上三项材料任选其一)。
至于泉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借款人申请贷款的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一般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提供有稳定经济收入的子女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前提下,其贷款期限可适当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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