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晋江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委托具备应有资质的拍卖企业——泉州市晋兴拍卖有限公司以拍卖方式出让晋江市P2014—9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市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规定参加竞买,只准独立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的竞买保证金为6300万元整,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25日16时(须到账)。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可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者的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三、拍卖出让的相关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2月25日16时。
(二)报名地点:晋江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管理科。
(三)拍卖时间:2015年2月26日16时。
(四)拍卖地点:晋江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会议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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