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晋江黎先生60多万元买来的房子,打开入户防盗门,不小心就会和邻居的门撞在一起,甚至伤及业主。这样的门,黎先生得改,改就需要一大笔费用,他将开发商起诉到法院,索赔2万多元。
法院:存在瑕疵开发商得赔约1.4万元
该不该赔偿业主?这成了庭审的焦点。
经审理,法院认为,开发商已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它与黎先生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相关规定,应认定合同合法有效,依法受法律保护。双方购买的买卖标的物属于价值较高的不动产,开发商出售的不动产房屋应当使相邻各方均便于生活、居住、使用,而不应当影响业主的居住、使用和通行。开发商出售给黎先生的房屋,在设计上明显存在瑕疵,致使他购买的房屋的入户门与相邻房屋入户门同时开启时存在重叠、碰撞的现象,给他及相邻业主通行均造成不便,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作为开发商,应对它出售的房屋存在的瑕疵承担责任,并对该房屋入户门因改造内移所产生的费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黎先生为避免日后因开门发生的意外,也为了房屋相邻各方便于生活、居住、使用及通行,主张将该房屋的入户门改造内移,该请求合法合理,予以采纳。开发商应赔偿他改造入户门的费用及入户门改造内移所占用面积的价款。根据实际情况,入户门改造的费用酌定为3000元;内移所占面积的价款酌定为10907.54元(7271.69元×1.5平方米)。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得赔偿黎先生13907.54。开发商不服,上诉到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中院终审维持原判。
案例提醒:交房后这些东西还有保修期
从开发商手里拿到房子,有些地方坏了,只能自己修理吗?不是的,本栏目特聘法律顾问黄必良律师说,看好这些地方的保修期,你就可找开发商要说法。
他说,参照原建设部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低于下列期限: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年限内承担保修;
(二)屋面防水3年;
(四)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五)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六)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七)管道堵塞2个月;
(八)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九)卫生洁具1年;
(十)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十一)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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