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泉州市 局首次提出对违反 管理规定的处理意见,从2016年起,学生、 、 没有三位一体和没有 的普通 学生,不能评优评先;在中考中招中不能取得保送生、推荐生、定向生资格,不能参加提前自主招生;没有 的初 生,省达标高中不予录取。
“或教师不得违规补课和乱收费。”“不得向学生强制订购教辅材料。”……昨日泉州市 局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普通 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首次提出对违反 管理规定的处理意见,以促进 公平,提高 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全面推进素质 。
管理
违规 问题年底清理整改到位
泉州市 局首次提出对违反 管理规定的处理意见,从2016年起,学生、 、 没有三位一体和没有 的普通 学生,不能评优评先;在中考中招中不能取得保送生、推荐生、定向生资格,不能参加提前自主招生;没有 的初 生,省达标高中不予录取。
规定指出,各普通 应按 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规范招生,不得擅自超计划接收学生。新生 后,各校应于9月15日前完成新生 档案信息的录入, 中 生的招生 、转学、休学、退学等工作必须在电子 系统如实反映,做到人籍一致,实行 管理全覆盖、无死角。各公办 、民办 对违规招生行为和违规 问题要在2015年12月31日前全面清理、整改到位。
违规补课和乱收费
不得违规 补课和乱收费
泉州市 局要求,各普通 务必严格执行 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的文件规定,严禁任何 或教师违规补课及乱收费行为。
全市一级达标高中(含6所示范性高中)务必带头践行《福建省示范性高中和一级达标高中节假日不组织学生上课或集体补课承诺书》。
推荐阅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