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福建省警方再出便民新举措,本月起车主可就近处理探头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
省内探头拍摄的违法
车主可就近处理
福建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规定,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无异议的,可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出于便民考虑,我省出台相关措施,明确管辖范围。
本月起,在我省发生的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涉及设区市(含平潭、福州长乐机场、铁路公安等)的,可以到全省任意一个设区市交通违法受理窗口处理;涉及高速公路的,可以到任意一个高速公路交通违法受理窗口处理。
就此,福州高速交警昨日解释,只要违法行为发生在福建省内的高速路,不管是省内车还是省外车,都可以在我省任意一个高速大队交通违法受理窗口处理。
如果我省车辆在省外非高速路上被抓拍,如何处理呢?福州警方表示,在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地和车籍所在地都可以处理。如,福州的车辆在杭州超速被电子监控抓拍,车主可以在杭州的交警部门或福州的交警部门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但如果是现场被民警拦下开罚单的,就只能到违法发生地(即杭州)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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