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居民小区里,竟然有人在楼顶违法建设“空中楼阁”。日前,接到举报后,罗山行政执法中队迅速行动,将这一出现在晋江福埔御园小区的“新违建”予以拆除,恢复建筑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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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小区里,竟然有人在楼顶违法建设“空中楼阁”。日前,接到举报后,罗山行政执法中队迅速行动,将这一出现在晋江福埔御园小区的“新违建”予以拆除,恢复建筑原貌。
现场:楼顶搭建“空中楼阁”
“我们小区8栋18层楼顶有人正在抢建。”日前,有读者向晋江经济报举报,福埔御园小区有业主占用小区公共空间进行非法建设,不但破坏了建筑原有结构,还侵占全体业主的公共利益。
随后,记者前往该小区走访调查。记者发现,该小区楼顶确实存在非法建设情况。业主利用楼顶原来的建筑结构,直接加盖一层楼板,将50平方米左右的公共空间占为己有。
“业主雇人在楼顶上施工,轰鸣的机械作业声,吵得整栋居民楼的业主不得安宁。”一名业主说,没想到有人公然在小区进行违法建设。
有业主说,按照目前房价,以每平方米6000元算,这50平方米的空间价值30万元。
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小区还有一处类似的“空中楼阁”,同样是业主在楼顶进行非法建设。
处置:按违建予以拆除
记者将此情况向晋江市行政执法局罗山中队反映。该中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也已接到小区业主的举报,将依法对违建进行拆除。
22日,罗山行政执法中队接到御园小区业主举报:小区内顶楼有人正在倒板进行违建。当日,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小区了解情况。经调查得知,该违建业主利用顶楼空间进行倒板,准备加盖一层用作小阁楼。“该行为已影响到居民楼整体构造,且其白天夜晚施工打扰居民休息,引起小区居民不满。”罗山行政执法中队相关负责人说。
23日,罗山行政执法中队组织人员,对御园小区楼顶的两宗“空中楼阁”进行拆除(如图),涉及违建面积约120平方米。
记者从晋江市行政执法部门了解到,按照我国《物权法》规定,小区楼顶属于公用部位,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能说是某个业主的“地盘”。鉴于屋顶具有发生火警和其他危急事件时的逃生功能,因此,应当保持楼顶平时的安全、安静状态,以使公众逃生便利及其他住户的生活安宁不受侵扰。此外,《城乡规划法》也明确规定,只要未经规划部门审批进行建设,将按违建予以拆除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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