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凡职工同时存在一个正常缴存账户和其他封存、零余额账户的,从2018年9月10日起,该中心将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直接将职工姓名与证件号码完全一致的封存、零余额账户合并至其正常缴存账户。
来自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消息,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管理,方便缴存职工高效便捷办理公积金业务,该中心将开展一人多账户清理合并工作。
凡职工同时存在一个正常缴存账户和其他封存、零余额账户的,从2018年9月10日起,该中心将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直接将职工姓名与证件号码完全一致的封存、零余额账户合并至其正常缴存账户。
凡职工无正常缴存账户,但同时存在两个及以上封存、零余额账户的,职工应自行选择保留一个账户,并于9月1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至拟放弃账户的所属归集管理部办理并户手续。未办理的,该中心将从2018年9月16日起根据“旧并新”原则直接将末期缴存时间较早的账户并入缴存时间靠后的账户。
今后,缴存职工工作变动时,应直接将原个人账户转移至新单位,以避免一人多账户问题。若因缴存单位沟通、系统故障等问题导致一人多账户的,职工应于新账户开立后1个月内主动办理并户手续,未办理的,该中心将按规定直接办理并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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