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的实施办法明确, 出让工业用地,应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严禁违规运用 手段指定供地对象和供地价格等。
记者昨日获悉,新修订的《福建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已经由省 办公厅向全省下发。
新的实施办法明确, 出让工业用地,应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但原划拨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补办工业用地出让手续,或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改变土地用途用于工业项目建设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允许协议出让的其他情形除外。严禁违规运用 手段指定供地对象和供地价格等。
我省规定,市、县人民 在获批并实施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后,可分地块将工业用地预申请人承诺的拟 的产业类型、建设规模、 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其他土地使用条件等作为出让条件,按照规定实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底价(标底),应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和 产业政策等集体研究提出意见,报同级 研究确定。工业用地出让底价(标底)不得违反《工业用地出让 价标准》等有关规定。
市、县国土资源部门须在规定期限内,按照及时、准确、真实、全面原则,在当地土地有形市场、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和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www.fjgtzy.gov.cn)等同时公开发布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计划、出让公告和出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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