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次采用“限房价、竞地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其中“限房价”为“限商品住宅销售最高价”,两个地块商品住宅最高销售价格均不得超过6299元/平方米(毛坯房)。
安溪县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B、C地块拍卖出让公告
安国土告字〔2017〕17号
经安溪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两幅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概况及相关要求
2.以现状土地交付竞得人开发建设。
3.地块范围内及其上空的管线,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也由受让方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二、竞买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与竞买。竞买人在申请竞买时,应明确承诺购地资金来源属于自有资金而非融资资金,若被金融部门查明使用融资资金竞标取得土地的,取消竞得资格并没收保证金;竞买人应同时承诺竞得后其商品房预售价格接受政府调控。
三、报名申请时间
(一)本次出让的详细信息,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含竞买须知等)。相关文件可于报名截止前到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20层2010室索取。
(二)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至7月17日17时。
四、拍卖会举行时间、地点
2017-8地块拍卖时间:2017年7月18日16时。
2017-9地块拍卖时间:2017年7月18日17时。
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19层1913室。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采用“限房价、竞地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其中“限房价”为“限商品住宅销售价”,两个地块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均不得超过6299元/平方米(毛坯房)。
(二)本次出让设有政府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须不低于政府保留价)确定竞得人。
(三)竞得人应自成交次日起30日内缴纳成交价款总额50%的首期款,成交次日起6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未缴的,每日按欠缴款额的1‰加收违约金。超过6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四)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周期3年,成交后,应按成交价款的10%缴纳开发建设履约保证金。
(五)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安溪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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