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石狮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出炉。该标准为指导性标准,是我市根据国家、福建省、泉州市颁布的标准,结合石狮实际情况以及群众文化需求制定的实施标准。该指导标准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近日,《石狮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出炉。该标准为指导性标准,是我市根据国家、福建省、泉州市颁布的标准,结合石狮实际情况以及群众文化需求制定的实施标准。该指导标准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明确了我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为读书看报、收听广播、观看电视、观赏电影、送地方戏、设施开放、文体活动、数字服务8大项,多数项目都有明确具体的数字量化标准。如读书看报项要求,公共图书馆(室)人均藏书量不少于1.3册(件),平均每册藏书年流通率1次以上,人均年新增公共图书馆藏量不少于0.06册,人均到馆0.5次以上,年开展流动图书服务不少于50次;观看电视项要求,通过直播卫星提供不少于17套广播节目,通过无线模拟提供不少于6套广播节目,通过数字音频提供不少于15套广播节目;送地方戏项要求,每个镇(街道)每年有5场以上戏曲或文艺演出;设施开放项要求,公共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公共体育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每周免费开放时段不少于14;文体活动项要求,公共图书馆每年举办公益性讲座、培训等活动不少于20次,文化馆每年举办公益性展览展示不少于10次、每年举办公益性艺术培训不少于12次,公共博物馆每年举办临时展览不少于5次等。
该标准还对我市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落实的硬件设施、人员配备、保障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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