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在福州召开的全省第四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检查反馈会传来消息,我市南安、惠安、永春、德化、台商投资区等5个县(市、区)均顺利通过了国家检查认定,标志着我市全面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目标。
日前在福州召开的全省第四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检查反馈会传来消息,我市南安、惠安、永春、德化、台商投资区等5个县(市、区)均顺利通过了国家检查认定,标志着我市全面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目标。
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是指在义务教育阶段,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全面提升教师整体素质,缩小学校、城乡、区域间教育发展水平的差距,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教育部开展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督导标准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县域内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达到省定办学标准;二是校际之间8项差异系数小学小于0.65,初中小于0.55;三是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要达到总分85分以上;四是公众满意率达到85%以上。
在2020年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目标,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确立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2011年起,我市全面启动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创建工作。2012年,我市丰泽、鲤城、洛江、泉港、晋江、石狮、泉州开发区等7个区(市)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首批通过国家的检查认定,占全省的1/3,其中丰泽在全省个通过省级评估。2014年,安溪县通过国家检查认定。此次,我市其余5个县(市、区)全部通过认定,如期完成了我市“十二五”规划目标,成为全省继厦门市之后第二批全面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目标的设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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