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收回泉港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

闽南网  2015-11-12 08:51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土地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及用地单位申请,经泉港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收回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注销其国有土地使用证。

泉港国土告〔2015〕4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土地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及用地单位申请,经泉港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收回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注销其国有土地使用证,现公告如下:

一、收回泉州市大德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宗位于泉港区滨海南路西北侧、18米规划路南侧,宗地面积52813平方米,土地使用证号为泉港国用(2013)第182号;另一宗位于泉港区滨海南路西北侧、18米规划路东侧,宗地面积15155平方米,土地使用证号为泉港国用(2013)第183号。二、解除泉州市大德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和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泉港分局签订的35050520120907G014号、35050520120907G017号《国有建设用地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三、注销泉港国用(2013)第182号和泉港国用(2013)第18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与上述土地权益有关的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意见及相关材料,或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收回和土地使用证注销登记手续。

联系单位: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泉港分局

单位地址:泉港区山腰街道春满城2号楼2层 邮政编码:362801

联系电话:0595-87797266 0595-68165858

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泉港分局

2015年11月11日

南安198个小城镇建设项目 年度投资计划完成98%

2015双十一泉州幸福街有点不幸福 多家店面提前关门

房地产商品房销售增速年内首度下滑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