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了解,我市现有小型水利工程7万多处,分布于广大农村。这些小型水利工程在农田灌溉、群众生活饮用水和生产用水方面发挥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如何确保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长期发挥应有效益、造福广大农民群众,是当前和今后阶段的一个重大课题。
记者近日从市水利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护资金管理暂行规定》。
据了解,我市现有小型水利工程7万多处,分布于广大农村。这些小型水利工程在农田灌溉、群众生活饮用水和生产用水方面发挥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如何确保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长期发挥应有效益、造福广大农民群众,是当前和今后阶段的一个重大课题。
对此,我市先行先试、积极探索,于2014年年底在全省率先出台《泉州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后管护规定》,全市每年筹措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后管护资金6000多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1500万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灌溉渠道以及“五小”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
日前出台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护资金管理暂行规定》从资金的用途、申报程序、申报所需材料、使用范围以及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要求和说明,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补助资金,直观明了、便于操作,使财政资金的补助政策具体化、透明化、规范化,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资金管理精细化水平、维护资金安全、提高群众主动参与程度、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进程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促进作用。
推荐阅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